浙江自贸区扩区:建设化工品国际贸易中心和分拨中心

9月21日上午,国务院公布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下称《方案》)显示,浙江自贸试验区将在已有的约120平方公里基础上新增总面积近120平方公里的三大片区,着力打造以油气为核心的大宗商品资源配置基地、新型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航运和物流枢纽、数字经济发展示范区和先进制造业集聚区。

根据《方案》,浙江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实施范围119.5平方公里,其中,宁波片区建设链接内外、多式联运、辐射力强、成链集群的国际航运枢纽,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油气资源配置中心、国际供应链创新中心、全球新材料科创中心、智能制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方案》要求,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支持建立国际投资“单一窗口”,在区内研究放宽油气产业、数字经济、生命健康和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市场准入。

《方案》提出,打造以油气为核心的大宗商品全球资源配置基地。聚焦能源和粮食安全,研究建立能源等大宗商品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相结合的政策保障体系,更好发挥企业储备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的作用。

支持开展油气储备改革试点,支持承接更多政府储备任务,大力发展企业储备,增加储备品种,增强储备能力,成为保障国家能源和粮食安全的重要基地。探索地下空间利用的创新举措。推动建设用地地上、地表、地下分别设立使用权,探索利用地下空间建设油气仓储设施,促进空间合理开发利用。以油气、化工品等为重点,积极开展原油、汽油、液化气等储备业务,建设化工品国际贸易中心和分拨中心,打造成为国家级油气储备基地。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围绕油气全产业链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参照国际通行规则,探索研究推动浙江自贸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国际竞争力。

方案还提出,打造先进制造业集聚区。以关键核心技术为突破口,围绕新材料、生命健康等产业,建立产业链“链长制”责任体系,提升“补链”能力。探索实行产业链供地。推动产业集群在空间上高度集聚、上下游紧密协同、供应链集约高效。

聚焦高性能磁性材料、新型膜材料、先进碳材料等优势产业,前瞻布局智能复合材料、海洋新材料等新兴领域,加速新材料产业升级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积极推动先进材料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打造参与全球新材料产业创新竞争的重要平台。


(转公众号“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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