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农资生意不好做,很多基层农资店为了维持销量,不得不采取赊销的办法。正常情况下,农民会在当季作物收获后或年底还清所欠的农资款。但是,也有个别人故意拖着不还,甚至一拖几年。
有不少农资店就是被欠款拖垮了。但人无信不立,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对那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老赖”,执法部门可依法采用查封、扣押、冻结、拘留等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据悉,安徽省天长市范某拒还欠款,被法院冻结账户并卖粮偿还;黑龙江肇州县张某拖欠化肥款,法院查封其羊及玉米……赊购农资30万不还款,强制执行卖粮还 “法官,这是我卖粮款9万块,余款实在拿不出,能不能分期还?”
2020年12月31日,被执行人范某来到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找到执行法官协商。 范某系种田大户,自2017年起从崇某经营的农资店采购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共欠货款30.27万元,出具欠条两张。此后,崇某多次催要,范某分文未还,遂诉至法院,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范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崇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范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范某仅偿还了1.2万元,余款一直拖延不还。执行法官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限制高消费。账户被冻后,范某答应卖粮还钱。
当天,范某带着卖粮的9万元来到法院,提出余款分期偿还。执行法官考虑到范某家庭困难,经做崇某思想工作,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 欠农资款迟迟不还,法官查封立竿见影 2018年春天,黑龙江肇州县张平(化名)找王明(化名)做担保,从李丽(化名)的店赊走了种子和化肥,承诺2019年元旦前给钱。转眼,张平秋收的粮都卖完了,却迟迟不还钱,李丽一纸诉状将张平和王明告上法庭。 2019年8月26日,肇州县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张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偿还原告李丽货款(种子、化肥款)本金人民币45970元及利息,被告王明对本判决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图片来源: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张平和王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李丽于2020年1月向肇州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张平和王明在收到肇州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后,仍不履行给付义务,拒不报告个人财产状况。法院通过对二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司法查询,共控制被执行人3个银行账户合计人民币8300余元。
2019年12月17日,肇州先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谭立成与执行干警再次来到张平家。根据李丽提供的财产线索,经肇州法院初步调查,在被执行人张平家院内有正在饲养的羊约30只,执行干警对它们进行了查封。 执行干警在院内还发现了10万斤左右玉米,谭立成表示如果最终确定这些玉米真的是张平所有,这么长时间,他有可供执行财产却拒不向法院报告,又不履行给付义务,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张平表示,第二天就让家人先送一万元钱去法院,希望法官能帮忙协调,让李丽再给他一些时间凑剩下的钱。拒还化肥欠款,法院采取拘留惩戒 2012年至2013年,姜某某、冯某某在五大连池某农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农资公司)赊欠化肥款67052元。
2018年4月23日,该笔债务转移,由付某某偿还。同时付某某给某农资公司出具了借据一份,约定该笔欠款于2018年12月30日前还清,利息2分。 付某某到期未偿还,某农资公司提起民事诉讼,经五大连池法院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付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某农资公司欠款本金67052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付某某并未偿还该笔化肥款,某农资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付某某送达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付某某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并开展调查付某某的财产。
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经法院调查后,第一时间将付某某的土地进行查封,执行法官责令付某某限期内履行法律义务,但付某某不仅没有按期履行给付义务,私自把法院查封的土地进行转包,且付某某还有一辆出租车正在营运中。 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劝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再三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将受到罚款、拘留、信用惩戒等法律制裁,但付某某始终以经济困难为由百般搪塞推诿。
12月7日,五大连池法院依法决定对付某某采取拘留措施。在接到线索后,执行干警果断出击,将其拘留。 5万农资款一拖再拖,法院查封玉米立马偿还 11月9日,吉林省龙井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查封一农资老赖刚收的玉米,迫使其主动提出和解,一举解决农资赊销合同纠纷。 龙井市被告潘某自2015年起,一直在原告张某某处赊购农药及化肥等农资。
直至2019年,潘某尚拖欠张某某农资款5万余元。张某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龙井法院提起诉讼,经判决潘某应履行偿还义务,但他仍未履行。判决生效后,张某某便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便主动联系了被执行人潘某,潘某并未强烈拒绝还款,只是一味要求宽限时间。执行法官看在潘某身体有残疾,宽限三个月时间。
然而三个月已过,潘某未兑现诺言。执行法官得知潘某已经将田地的玉米收割待售,便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当执行法官干警到达潘某住处,告知将对其院中玉米查封时,潘某意识到了自己无限拖延的严重后果,便主动提出和解。表示等玉米出售后,先向张某某偿还2万欠款,并提供担保人,其余明年还清。
………………………………………………………
本文系农资导报微信官方订阅号独家发布
文章来源:各地法院 大庆晚报 澎湃新闻 南方农村报等
http://www.chinacem.net/info.asp?id=1676
原创文章,作者:化工管理,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chinacem.net/23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