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农业农村部公开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关于夯实国家粮食安全的建议答复。答复内容指出,今年,在遭遇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下,为支持双季稻生产,国家将早籼稻、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每斤较上年提高1分钱;粳稻、小麦最低收购价保持上年水平不变。同时将强化政府投入,确保农民种粮不亏本。
农业农村部介绍,为发挥好最低收购价对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的托底作用,每年有关部门都要对稻谷、小麦开展分品种、分地区成本调查分析,并结合粮食产销形势合理调整最低收购价水平。
今年,在遭遇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下,为支持双季稻生产,国家将早籼稻、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分别定为每斤1.21元、1.27元,均比上年提高1分钱;粳稻、小麦最低收购价分别定为每斤1.3元、1.12元,保持上年水平不变,对稳住农民种粮收益预期,扩大双季稻种植面积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悉,国家有关部门还积极落实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等政策措施,继续开展水稻、小麦、玉米等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工作,在13个粮食主产省选择500个产粮县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促进粮食生产节本增效,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答复指出,农业农村部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化粮食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坚持并落实好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大种粮各项政策支持,进一步保护好农民种粮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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