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 瑛
生态文明建设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民意所在、民心所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更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建设生态文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建设拥有天蓝、地绿、水净、气洁的美丽中国,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传得了乡音。
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红线观念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自然生态服务功能、环境质量安全、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需要实行严格保护的空间边界与管理限值,它是保障和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人居环境安全、生物多样性安全的生态用地和物种数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具有不可替代性和无法复制性,很难实现占补平衡,一旦失去就难以拯救。各地要根据主体功能区、资源特征、环境容量、已开发程度及可开发潜力等来划定生态红线。要精心研究和论证,从制度上保障生态红线,把良好生态系统尽可能保护起来。要从制度、体制和机制入手,建立严格遵行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性和根本性保障,确保生态保护红线不被突破和逾越。对已突破生态底线的,要加紧研究制定节能和减排指标,通过确定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每年下降指标等刚性约束,进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进一步优化发展方式,倒逼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结构调整。
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生态环境本身就是生产力,也是城市竞争力。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5月的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
2013年9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演讲并回答学生们提出的问题,在谈到环境保护问题时他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水青山是否可持续,取决于能否转化为经济效益,能否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即实现生态经济化。我们只有更加重视生态环境这一生产力要素,更加尊重自然生态的发展规律,保护和利用好生态环境,才能更好地发展生产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要克服把保护生态与发展生产力对立起来的传统思维,下大决心、花大气力改变不合理的产业结构、资源利用方式、能源结构、空间布局、生活方式,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赢,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银行”。
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良好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把满足人民过上幸福美满生活、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数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良好生态环境作为公共产品来提供,下决心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水源地环境整治,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要防治大气污染,要建立区域流域环保联防联控机制,让群众呼吸新鲜的空气。要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和监督,确保食品药品质量,让群众吃上放心的食物。要加强生态林业建设,打造宜居城市、绿色家园。要加大生态风险隐患排查和评估力度,把生态环境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建设快速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一旦发生生态事件就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把损害降到最低程度,让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路
生态文明建设从本质上看,是要调整过去的经济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按照系统工程的思路,抓好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切实把资源能源保障好,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因此,必须积极探索一条生态文明建设新路。要发挥生态比较优势,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从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再生产全过程入手,制定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再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老路,努力实现经济与生态“双赢”。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生态修复与治理,着力构建山清水秀、天蓝地绿的良好生态环境。要加快发展生态产业,以市场为导向,努力实现经济发展生态化、生态发展经济化,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要着力建设生态型城镇,全力打造“城在山中、山在林中、林在城中、城在景中”的山水园林小城镇。要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将生态文化融入人们的生活方式、社会风气、城市建设等各个方面,努力构建生态文明体系。
努力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
建设生态文明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革命性变革。实现这种根本性变革,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建立和完善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包括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等等。要建立和完善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重点要建立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流域水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环境补偿机制。要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要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要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要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机制,培育生态环境意识,倡导绿色消费,构筑低碳生活,推动全民参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http://www.chinacem.net/info.asp?id=410
原创文章,作者:化工管理,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chinacem.net/19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