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专访】RCEP正式生效,能否为中国化肥贸易带来新机遇?

从2022年1月1日起,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正式开始实施协定。据了解,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会大幅降低区域内货物贸易成本和商品价格。那么,该协定的实施对中国化肥国际贸易会带来怎样的影响?将如何推进澜湄合作?中国东盟农资商会对此会有怎样的构想?为此,本报专访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资与棉麻局二级巡视员、中国-东盟农资商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樊慧群。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资与棉麻局二级巡视员、中国-东盟农资商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樊慧群

《农资导报》:RCEP实施对中国化肥国际贸易会带来哪些积极影响?

樊慧群:RCEP实施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机遇,半数以上的RCEP成员国以农业为支柱产业, 其中不乏我国化肥的主要出口国 。根据中国海关数据,2021年1~10月,中国尿素累计出口印度240.78万吨,韩国60.19万吨,分别排中国出口第一和第二;磷酸二铵累计出口印度169.62万吨、出口泰国56.22万吨、出口越南41.86万吨,分别排名第一、第四、第五。

RCEP实施将利于中国化肥国际贸易与对外投资,推动贸易自由化和扩大化。根据RCEP协议,10年内90%以上的货物将实现零关税,将大大降低中国化肥企业国际交易的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给企业带来更多实惠。同时,RCEP将简化海关通关手续,为成员国贸易流通提供更快捷的货物通关服务,提升清关效率,促进物流业发展,降低物流成本和时间,也将惠及化肥企业国际贸易业务,为中国企业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助推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契机。

《农资导报》:RCEP实施后,对推进澜湄合作会起怎样的作用?

樊慧群:澜湄国家都是RCEP成员国,RCEP的实施将提升澜湄国家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促进区域价值链与产业链的融合与发展,推动澜湄国家开展更高水平的开放合作,释放地区潜力,给地区带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与合作前景。

一是进一步深化澜湄合作。澜湄国家将享受RCEP实施带来的更优惠待遇和更广阔市场,扩大更大范围的区域贸易与投资合作,提升澜湄国家间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促进澜湄国家更好地运用协议规则和条款,加深经贸投资信息等交流合作与关联度,推动澜湄合作向更深层次迈进。

二是构建更开放公平的营商环境。澜湄国家均为发展中国家,RCEP实施将推动其持续优化其国内的营商环境,简化贸易和投资的流程,使澜湄流域的营商环境更加开放公平,成员间的经贸关系更稳定,澜湄国家间及与RCEP其他成员间的经贸合作更加开放便利。

三是进一步促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澜湄国家发展水平不同,产业互补合作待加强,RCEP实施有利于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澜湄区域内农业产业重新布局,跨境交易规模扩大;也有利于RCEP区域间的贸易和澜湄国家产业融合,完善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提升区域内各国综合竞争力,也将极大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建设形成。

《农资导报》:中国东盟农资商会对此会有怎样的构想?

樊慧群:中国东盟农资商会是服务中国与东盟及“一带一路”沿线农业农资经贸发展交流与合作的国际性组织,一直立足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农业、农资经贸合作交流,努力服务政府、行业、企业和会员。商会近年来相继举办了农业技术培训、产业高峰论坛、对接交流会、经贸洽谈等活动,不断发掘中国与东盟等国家的合作潜力,推进区域资源共享和市场连接,取得了积极成效,也成为助推中国与东盟及其他国家农业农资经贸合作的重要对外窗口。

2021年,商会克服疫情影响,积极开发搭建了澜湄农业农资经贸技术综合信息平台,并举办2021澜湄农业农资产品、产能、经贸、技术对接交流会,线上线下多方式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加强农业、经贸、技术等多边合作交流。下一步,商会将坚定落实习近平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思想,紧抓中国-东盟进入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新阶段和RCEP生效实施的重大战略机遇,积极发挥国际性组织的功能作用,努力搭建高效务实平台,不遗余力为中国-东盟共同体建设和RCEP实施积极贡献力量。

一是加强对RCEP规则的学习研究和培训研讨,组织相关专家、企业等从不同角度分析RCEP对中国农业农资经贸领域的影响,充分利用协定优惠条款促进扩大农业农资经贸合作交流。

二是建设丰富澜湄农业农资经贸技术综合信息平台,为中国与东盟等国家农业农资贸易企业提供信息、数据支持和展示对接机会,加强信息互通共享,打造便捷开放的合作交流通道。

三是线上线下多方式加强与东盟等国家政府部门、商协会及企业等沟通交流,积极组织开展经贸促进活动,加强RCEP及疫情下中国与东盟等国家生产经营贸易投资形势与需求分析,促进交流,更好服务促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农业经贸合作。

RCEP缔约方的目标是共同建立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以及互惠共赢的经济伙伴关系合作框架,以促进区域贸易和投资增长,并为全球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其生效实施,标志着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落地。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uIR33NcNsOqOIaOFuhg3lg

(转“ 农资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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