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河南、河北等省份相继发布或公示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结果,一批化工企业进入A级名单,重污染天气期间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11月15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公示了2020年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A、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A级企业118家,B级企业1325家,引领性企业319家。
近日,山西省公布了2020年第一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A、B级(含B-、引领性)企业名单,其中第一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A企业共14家,第一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B级(含B-、引领性)企业共104家。
近日,河南省发布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结果:A级企业42家、B级企业310家、绩效引领性企业467家。
根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全面推行重点行业差异化减排措施。重点区域各省(市)应持续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分级,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差异化管控。评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B级及以下企业和非引领性企业,减排力度应不低于技术指南要求。
(转公众号“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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