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石油和化工产业观察》杂志
作者:庞广廉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秘书长
1968年,日内瓦裁军委员会根据联合国大会决议开始了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谈判。
经过24年的艰难谈判,《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简称《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签约大会于1993年1月13日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召开。包括中国在内的120多个国家在《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上签字。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约定了缔约国的义务,维护国际安全与和平,彻底消除化学战的威胁。
这是国际社会第一个全面禁止、彻底销毁一整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具有严格核查机制的国际军控条约,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于1997年5月在第一届缔约国大会上宣告成立,总部设在荷兰海牙。
其主要职能是实现公约的宗旨和目标,确保公约的各项规定有效实施,并为各缔约国搭建协商和合作的平台。
其组织机构由缔约国大会、执行理事会和技术秘书处构成。
缔约国大会为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成员国组成。
执行理事会是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执行机构,由大会选举产生的41个缔约国组成。执行理事会审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范围内问题,并做出决定。
技术秘书处协助大会和执行理事会行使其职能,包括执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核查条款。技术秘书处由总干事领导,下设会务司、核查司、视察局、国际合作司、外联司、法律事务办公室、行政司、战略和政策办公室、内部监察办公室等。此外,还有科学咨询委员会、保密委员会等附属机构。
自1997年《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生效以来,《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普遍性逐步提高。截至2021年1月,共有193个缔约国(巴勒斯坦为第193个缔约国)。目前仅有以色列、朝鲜、埃及和南苏丹4国未加入。
该公约生效以来,缔约国做了以下主要工作:
化学武器销毁。全世界共宣布化学武器库存72304吨,截至2020年1月,缔约国库存化学武器毒剂已销毁70613吨(完成97.7%),仅有美国尚未完成销毁(预计2023年9月全部销毁)。
防止化学武器再现。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主要以现场视察方式,在对相关缔约国的库存化学武器、化学武器销毁设施、化学武器储存设施和老化学武器、遗弃化学武器销毁进行监督的同时,对化学工业等相关设施进行监督,防止出现新化学武器。截至2020年底,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共进行了7300余次视察。
防扩散。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汇总缔约国宣布的附表化学品进出口数据,掌握附表化学品的全球流向,严格监管附表化学品及其技术流入非缔约国或用于非法用途。据世界海关组织数据统计,每年约有120个缔约国共进出口45万吨公约附表化学品。
2013年,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由于在叙利亚化学武器危机中发挥重要作用,为消除化学武器而做出大量工作而荣获诺贝尔和平奖。
随着《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推进,以及化学武器销毁任务进入收尾阶段,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发展方向也在进行调整。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不断优化视察措施,更新相关数据库,加大履约国际合作,协助缔约国履约能力建设,举办近百个培训班、研讨会等活动,为缔约国提供学习交流平台,并向发展中国家倾斜。
2015年,成立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国际化工协会联合会指导委员会,成立化学工业协调小组(CICG),与国际化工协会联合会(ICCA)建立协调机制,未来将进一步加强与工业界和科学界互动,在参与解决国际热点问题中发挥技术性组织的专业优势,加强推进《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宗旨目标、减轻工业履约负担、化学安全与安保、绿色化工、化学和平利用及打击化学恐怖主义等问题的研讨,为促进全球安全与发展发挥作用。
从1995年起,中国政府陆续颁布实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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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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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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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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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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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了中国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法律法规,形成了对附表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及进出口等的有效管理体系。
在履约机构的建立上,1997年3月,中国成立了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全国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的议事协调,由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领导,由外交部、原化工部、原计委、原经贸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务院外事办负责人组成,并设立了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履约日常事务。
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自成立以来,一直由国务院副总理领导,由发改委、外交部、总参、财政部、安全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撤销领导小组,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0年6月,国务院批准建立由15个相关部门组成的《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履约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总召集单位,统筹协调履约各项工作。外交部、中央军委国际军事合作办公室为副总召集单位。体现了我国对履行公约的高度重视,以及杜绝化学武器再现的庄严承诺。
禁止化学武器工作也一直是中国化工行业的一项重要任务。《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开放签署后,我国禁止化学武器相关工作的开展迫在眉睫。
经原化工部、民政部批准,1996年,中国监控化学品协会正式成立。这是国内唯一一家专注于促进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行业协会,其宗旨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监控化学品的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和会员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事务。
当年,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推举原化工部副部长、国家禁止化学武器办公室主任谭竹洲为名誉理事长,国家禁止化学武器办公室副主任孙象尹为理事长。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分别由顾觉生、吴锦容、李寿生(第四届理事会后期由李润生担任理事长)分别担任。2020年12月29日,在大家的信任下,我担任了第五届理事会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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