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企业无硝烟税收 “战争”将迎变局

文/辛桦

  二十国集团(G20)财长们10月8日在秘鲁首都利马的会议上终于给旨在打击跨国企业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BEPS(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计划开了绿灯。


  10月5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公布了旨在遏制跨国企业规避全球纳税义务的(BEPS)项目15项计划成果,将提交11月G20安塔利亚峰会由各国领导人讨论。


  OECD称,BEPS15项最终成果发布,标志着一个世纪以来国际税收规则体系正在发生根本性变革。


  苹果、星巴克、麦当劳、亚马逊与谷歌这些跨国巨头则将面临难以将利润集中在低税负国家或避税天堂以避税的压力。对于正在逐渐国际化的中国企业来说,BEPS计划也将带来一定影响。


每年2500亿美元的税收损失


  全球化为跨国企业大幅度地减少纳税提供了机遇。利用合法手段使应税利润消失,或通过税收筹划将利润转移到低税或无税地区,这就是所谓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


  根据已掌握的数据,OECD保守测算出,各国政府因BEPS行为每年损失多达2500亿美元(根据10月9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约15873亿元)税收。


  为了堵塞国际税收规则漏洞,防止跨国企业以合法方式通过人为筹划向低税或无税地区转移利润,国际税收改革的BEPS项目于2013年正式启动,包括中国在内的61个国家共同参与该项目。


  项目的15项行动计划主要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保持跨境交易相关国内法规的协调一致;二是突出强调实质经营活动并提高税收透明度;三是提高税收确定性。BEPS15项行动计划具体内容的中文版近日在中国国税总局官网上公布。


  国税总局称,BEPS这些成果和一揽子措施的出台,标志着百年来国际税收体系的第一次根本性变革取得了重大成功。国际税收规则的重构,多边税收合作的开展,有利于避免因各国采取单边行动造成对跨国公司的双重征税、双重不征税以及对国际经济复苏的伤害。


  其实,BEPS项目的成果已经部分开始应用于中国。15项计划成果中的7项成果已于去年9月发布。为了转化这些成果,2014年国税总局制定了BEPS项目成果转化工作方案。


  国税总局依托CTAIS征管系统,开发跨国企业利润动态监控系统。启动中美《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政府间协定的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加强与第三方信息交换的业务平台建设。


  国税总局称,目前正在全面修订《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这将是我国全面借鉴BEPS最新研究成果,并结合我国实际制定的反避税操作指南。在BEPS后续工作中,国税总局还将继续深度参与,持续跟进各项工作。


  中国深受跨国企业避税之害,近些年中国也加大了打击国际逃避税的力度,反避税对税收贡献金额快速增长。根据官方数据,2005年中国反避税对税收贡献仅为4.6亿元,但2014年反避税对税收贡献已经高达523亿元。


  一些大型跨国企业成为重点反避税调查对象。比如9月份发布的财政部会计质检公告称,截至2013年底,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存在少计收入87.99亿元、少计成本费用34.46亿元、少计利润53.54亿元等违规问题,少缴税款4.52亿元。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补缴相关税款4.52亿元及滞纳金0.65亿元。


  在今年2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召开的全国国际税收工作会议上,国税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志勇部署下一步工作时表示,首先强调将加强全球税收合作。即更加积极地参与BEPS行动计划后续工作,做好成果转化,做好《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的执行以及对外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工作。进一步深化与OECD等国际组织及相关国家的交流合作。


  另外,中国还将打击国际避税。这包括积极参与《税收征管法》、《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工作,增补反避税等国际税收相关内容。加大调查调整力度,集中查处一批重大逃避税案件等。


利大于弊?


  安永大中华区国际税务主管合伙人蔡伟年对笔者表示,BEPS计划将可能给中国企业的跨国运营带来更高的税收风险。各个国家针对外国企业的税法将会出现改变,诸多的不确定性势必会增加企业运营的风险。


  在蔡伟年看来,中国企业“走出去”仍然处于初期,因此并没有出现太多像一些欧美公司那样激进的避税计划,因此大部分中企并不会在税负压力上感受到明显变化。


  然而,普华永道上海办公室中国税务及商务咨询总监傅瑾却表示,目前已有不少中资企业选择在开曼群岛等避税港设立公司从而实现双重避税,这些就是BEPS计划重点打击的对象。因此,一旦BEPS计划落实,将会给那些激进避税的中国企业带来更大的税负压力。


  “一些大的中资企业已经开始做改变了,放弃开曼群岛而选择去新加坡或中国香港这些需要缴税但税率较低的地区设立投资平台,从而避免将来的风险。”傅瑾说。


  一家跨国企业的海外财务总监李柯(化名)告诉笔者,BEPS计划对集团的全球构架安排、职能风险定位、利润放在哪里、资本运作、其他国家反避税及跨境交易信息透明度等都会有影响。


  “对于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而言,应该是利大于弊的。”李柯表示,“因为公司本身关注的不是通过重组和复杂的股权结构来规避税收,而是侧重如何避免多重征税。”显然,BEPS计划将会对企业避免多重征税带来利好。


英澳“抢跑”


  目前,BEPS计划还只是各国之间的协议,具体落实到每个国家的立法还需要一段时间。但已经有不少国家在该计划尚未完全确定和公布前就已抢先制定了各自的法规。


  蔡伟年说,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家都已“抢跑”。比如,英国就在半年前单方面起草了针对跨国企业激进税务筹划的利润转移税的法规,这一法规将对在英国经营获利的外国企业产生影响。


  相对比较温和的中国政府在近两年也出台了强化反避税管理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比如《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管理办法等,并在2015年我国与智利新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加入了反协定滥用条款。


  “各国的税法变动至少会持续18~24个月。”蔡伟年认为,接下来的两年时间会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高风险时期。


  针对这类风险,蔡伟年建议,中国企业应当与具有国际视野的税务专业团队加强合作,并在项目早期就引入拥有税务背景的人参与其中从而尽可能降低税务风险。


  李柯建议,企业在战略决策阶段就应充分考虑上述全球构架安排、职能风险定位等问题,避免日后产生税收风险和提高成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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