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废为宝”的生物柴油缘何陷绝境?

/仝晓波 

 

  综合效益突出且被各方寄予厚望的生物柴油产业,正在遭遇前所未有的发展困境。

  生物柴油是以“地沟油”等废弃油脂和油料作物为原料生产的可再生液体燃料,具有十六烷值高、无毒、低硫、可降解、无芳烃等特点,可与石化柴油混配使用或直接替代,是典型的绿色环保可再生能源。因此,世界各国纷纷将生物柴油作为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在我国,发展生物柴油更有“一石二鸟”的特殊价值。因“地沟油”能够成为制取生物柴油的原料,处理得当可有效治理“地沟油”重返餐桌的顽疾。有鉴于此,从中央高层决策者到现行法律政策文件,都对生物柴油持积极态度,明确鼓励其发展。

  我国生物柴油产业自2004年起驶入发展快车道,巅峰产能达350万吨/年。据笔者调查,因销售阻碍重重,当前,近九成生物柴油生产企业正在或濒临停产、倒闭,实际年产量不足60万吨。与之相对应的是,我国每年产生的“地沟油”及其他废弃油脂原料资源量共计超过1000万吨。为什么一个潜力无限且理应大发展的产业会变得如此惨淡?

  失控的地沟油

  2014年初,民营生物柴油生产企业云南盈鼎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云南盈鼎”)一纸诉状将中石化及中石化销售云南分公司告上法庭,起因是后者拒绝交易前者用“地沟油”生产的生物柴油。消息一经传出即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桩持续了近三年却仍未结案的“石油反垄断第一案”清晰地折射出当前我国生物柴油窘迫的发展现状。

  生物柴油发展遇阻的同时,其生产原料“地沟油”则同步呈现出愈发失控的状态。

  据估计,我国每年产生的“地沟油”约400万吨,其他废弃油脂约680万吨。中国石化联合会的调研报告显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地沟油”收集利用量约为240—300万吨/年,其中只有约70万吨用于生产生物柴油(平均1.2吨地沟油可生产1吨生物柴油),还有一部分用于皮革加工与日化洗涤等行业,其余流向不明。

  由于“地沟油”跨省流通频繁,难以监管,“地沟油”生产食用油、“泔水油”生产饲料油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近年来相关案例屡见报端,由此引致的健康安全隐患问题更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话题。

  就在已引起中央高层关注、经云南高院二审的“石油反垄断第一案”仍无定论、且目前看来距离结案遥遥无期的同时,由于大量企业被迫停产,一度冲至350万吨/年的生物柴油产能,现产量已滑至不足60万吨/年。在此期间,无人知晓那些曾经被“烧”掉的“地沟油”有多少回流到了餐桌。

  生物柴油:地沟油克星

  “寻求有效治理‘地沟油’重返餐桌顽疾的途径是当下中央及各地政府主管部门迫在眉睫需要推进的工作。国务院副总理马凯近期针对生物柴油连续作了三次重要批示,足见中央层面之高度重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法律与治理研究室副主任吴平说。

  经过一系列调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中心资源与政策研究所、中国石化联合会在其分别提交至国务院的报告中一致对生物柴油的前景给予了明确肯定,强调我国应一如既往大力推进生物柴油产业发展。

  据笔者了解,马凯副总理在其批示文件中亦明确表示,“利用‘地沟油’生产生物柴油意义重大,应支持生物柴油产业发展”。

  中国石化联合会产业发展部产业研究处处长朱建军在接受笔者调查时直言,生物柴油可与石化柴油以任意比例混合使用,可实现“地沟油”等废弃油脂集中、规模化利用,是杜绝“地沟油”重返餐桌,并将其“变废为宝”的最佳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生物柴油的附加值并不止于此。

  据环保部研究报告,当前,柴油车虽仅占汽车保有量的14.1%,其NOX与颗粒物的排放却占机动车总排放量的69.2%和99%以上。解决柴油车的污染排放问题也已成当务之急。

  因生物柴油环保性能要优于石化柴油。“从长远角度看,规模化推广生物柴油,通过种植油料作物保证生物柴油原料持续稳定供应,对于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治理大气污染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吴平说。

  困境:合法产品非法卖 ,优质产品低价卖

  从笔者多方掌握的信息看,当前在得到高层关注支持、现行政策法律文件齐备、地方政府响应积极、生物柴油技术条件成熟的背景下,我国已具备加快生物柴油推广应用的基础条件。

  有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柴油消费量达到2.04亿吨,2020年预计将达到2.21亿吨。国家生物柴油产业联盟理事长、云南盈鼎董事长吕勃在接受笔者调查时指出,如果只按2%的比例将生物柴油掺混到石化柴油中销售,就足以消化掉当前的生物柴油产能。

  但值得注意的是,近两年来,由于国内柴油市场供过于求,加之石油销售企业对生物柴油认识有限,虽有法律政策明文“保驾护航”,生物柴油依法顺利进入石油销售系统依然困难重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上述报告指出,虽然我国现行《可再生能源法》及其他文件均对生物柴油掺混石化柴油销售作出了相关规定,但现行政策并没有强制性推行的明确规定与相关约束机制,也没有可操作性的措施,致使《生物柴油调和燃料(B5)国家标准》与《柴油机燃料调合用生物柴油(BD100) 国家标准》均流于形式。近年来,各地政府积极推进的试点,亦因无力协调成品油销售企业接纳生物柴油而“无疾而终”。

  典型如云南,2012年,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地沟油制生物柴油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2】46号文件),提出将昆明市确定为该省“地沟油”制生物柴油应用示范城市,并将该项工作列入该州(市)、县(市、区)长岗位目标责任制,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同时做出一系列促进生物柴油“消纳”的制度安排。该意见是目前国内最早、最全面的“地沟油”制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指导意见,但因无法协调央企成品油销售企业,虽已出台近5年,至今仍未落实。

  我国生物柴油企业生产规模普遍偏小,依据现行相关管理规定很难取得成品油批发、零售资质,业内甚至流传着“拿资质需要盖180个章”的说法,此外还需巨额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在此背景下,“合法产品非法卖”、“优质产品低价卖”成为当前生物柴油贸易的扭曲写照。

  长期研究关注生物柴油产业并参与上述调研的中国石化联合会产业发展部李顶杰指出,前两年油价高企时,生物柴油也经历过惜售的“赚大钱”时期。现如今,油价长期低位运行,石油销售企业疲于应对劣质油市场冲击,拼命保住自身石化油品市场占有率已属不易。“在这种情况下,生物柴油企业普遍陷入严重亏损,甚至被迫停产、倒闭,不足为怪。”

  破局:政府主导,封闭试点

  接受笔者调查的专家一致认为,借力现有庞大的成品油销售系统,是打通生物柴油销路的最现实可行、最便捷之路。

  从国外发展经验看,联合国粮农组织报告显示,2015年全球(主要集中在美洲和欧洲)生物柴油产量已达近2700万吨,预计2025年将达3360万吨,生产原料主要以油林作物为主。强制掺混正是各国推动生物柴油产业发展的主要手段。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研报告显示,截至目前,生物燃料强制掺混规定已在30多个国家推行,各国普遍要求石化柴油必须掺混一定比例的生物柴油方可销售。

  “保证餐桌安全、防治大气污染不能单纯依靠市场化推动。我国生物柴油要实现‘合法产品合法卖’,必须要借鉴国外经验,建立国家层面的协调机制,并给予适当政策倾斜,强制强力推动。”吕勃强调。

  受访专家一致建议尽快设立生物柴油推广应用封闭示范区, 择选局部地区强制推动,不失为务实解决之道。

  在吴平看来,云南、河南、山东和重庆等地均具备发展生物柴油产业的基础条件,可作为试点推动。“如云南可发挥大规模种植油林作物的优势,同时还可利用中缅管道和中石油云南炼厂的资源条件;河南可利用乙醇汽油封闭推广的成功经验和生物柴油的产业基础;山东可发挥现有石化炼厂等优势;重庆船用油消费量大,可发挥火锅油丰富易得的优势,从源头保护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

  “‘地沟油’重返餐桌涉及民生,生物柴油作为有效解决之道首先应强调其民生价值,而不应单纯将其视为普通的经济问题,石油石化央企更应从承担社会责任的角度出发,从树立央企形象的立场出发,尽快消除顾虑、统一认识,发挥带头表率作用,正确引导并积极主动参与推进生物柴油产业发展。”全国人大环姿委原调研室主任、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徐晓东说。

  不仅如此,我国消费者节能减排意识低,又无减排硬性压力,虽然我国成品油升级步伐加快,但消费者却因价格高不愿选择使用高标石化油,导致石油央企斥巨资升级改造生产的高标油“难入市”且短期很难解决。在吕勃看来,央企积极推动生物柴油封闭试点更有助于石化高标柴油逐步被市场接受,从而解决劣质油退市难题,同时也更利于政府监管,可谓“一箭多雕”。

  “要搬掉劣质低品油不退市这个障碍,就必须走一条政府强制、央企主导、‘国’‘民’合作之路,在示范区内实施高标油中强制掺混使用合格达标的生物柴油,以达到油品升级和排放达标要求。”吕勃认为。

  朱建军还特别指出,政府应加强对“地沟油”的流向监管,彻底切断“地沟油”回流餐桌的渠道。“受生活习惯影响,各地‘地沟油’原料量基本稳定,只要流向监管到位,原料价格也能降下来,这样可大大提升生物柴油产业经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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